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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
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

文字:[大][中][小]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/8/15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

一、危险化学品购进环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

1、从已取得《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》的工厂进货,并索取《生产许可证》副本备案。

2、从已取得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的商业单位进货,并索取《经营许可证》副本备案。

3、购进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《安全技术说明书》与“安全标签”。

二、危险化学品的验收:

1、危险化学品到货后,两日内要验收完毕,根据运单及随货同行单逐一验收商品的品名、规格、数量,仓管员要认真填写好入库单,并做好验收详细记录。

2、验收商品装箱的牢固破损情况,危险品标志是否齐全、明显,许可证编号、生产日期、效期是否注明低温保存。

三、危险化学品的出库复核:

1、危险化学品出库,应根据销售部门开具的提货单,仓管员要对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质量等情况进行复核,经核对准确方可出库。

2、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经安全部门批准,持证方可运输,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,有明显标志,以保证安全运输。

四、建立销售台帐

对购买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登记单位名称、地址、购买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所购危险化学品品名、数量、用途,每月与仓库对帐一次,做到帐货相符,责任明确、手续完备,台帐必须保存两年以上。

五、仓管人员变更:

1、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储人员变更时,要进行实地盘点,做到帐货相符,方可办理移交手续。

2、新变更的仓管员要对接收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清点,核对无误后,方可在移交清单上签字接收。

3、危险化学品移交接收清单,除新老仓管员签字外,公司经理要现场监督审核后,签字批准移交与接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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